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 财政性资金等热点问题需关注
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,为帮助纳税人更便捷地完成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,中国税务报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整理,供纳税人参考学习。
其中,关于财政性资金、个税扣缴手续费返还等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,可参考以下内容:
企业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,计入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。如果将取得的手续费奖励给从事代扣代缴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,还可以税前扣除。
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,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,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。这里所说的财政性资金,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、补贴、贷款贴息,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,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、先征后退、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,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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